春节按国家规定放假需要扣工资吗-肖涵律师|法行宝
2026-02-24 劳动纠纷

春节按国家规定放假,用人单位不应扣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定假日的性质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通常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法定节假日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全额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

  2. 调休与工资的关系
    若春节假期包含调休的周末(如除夕、初四至初六),调休部分属于正常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若已安排补休,则无需支付加班费,但原工资仍需全额发放,不得扣减。

  3. 特殊情况说明

  • 若劳动者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勤,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扣减缺勤日工资,但与法定节假日无关。
  • 若用人单位以“春节放假”为由变相克扣工资(如将法定节假日计入事假、病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若遇到工资被扣的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