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餐饮店过年不放假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仅承诺发红包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下为具体分析: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法定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共3天)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且不得以调休替代。若单位未支付,您可要求补发差额。
红包的性质与法律认定
红包属于单位自愿发放的福利,不具有强制性,更不能替代法定加班工资。即使单位发放红包,您仍有权要求其按300%标准支付加班费,两者可同时主张。
维权步骤与注意事项
特殊情形提示
若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法定节假日加班以红包形式补偿”,且红包金额等于或高于300%工资,则可能被认定为有效约定。但此类条款需满足:
建议:先与单位友好协商,明确要求补发加班工资;若单位拒绝,及时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途径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随时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