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生产不合格品但不销售属于犯罪吗-成彦亮律师|法行宝
2026-02-23 刑事辩护

故意生产不合格品但不销售,在特定情况下仍然可能构成犯罪。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然而,该条款并未直接规定未销售情形下的处理,但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补充。

  1.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生产者明知自己生产的是不合格产品,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即使产品未销售,只要生产者具有这种故意,就满足了主观要件。

  2. 客观要件:虽然本罪通常要求有销售行为,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即使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如果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即十五万元以上),仍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这意味着,未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只要其货值金额足够大,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二、未销售情形的法律后果

  1. 货值金额的计算:货值金额通常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2. 未遂的认定与处罚:在伪劣产品尚未销售的情况下,如果货值金额达到上述标准,将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具体处罚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生产者的主观恶性、生产规模、伪劣产品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三、实际案例与法律建议

  1. 实际案例:虽然直接针对未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案例可能较少,但类似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例屡见不鲜。例如,某生产者生产了大量不合格食品,但尚未销售即被查获。经鉴定,这些食品的货值金额远超十五万元。在此情况下,该生产者很可能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2. 法律建议:

    •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生产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不要试图通过生产不合格产品来降低成本或获取非法利益。
    • 加强内部管理:生产者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产生和流出。
    • 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如果生产者对产品的质量或生产过程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结来说,故意生产不合格品但不销售,在货值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因此,生产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