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调解书向谁送达-高雅琪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公司事务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调解书应送达双方当事人,但需注意,法院出具调解书前需公司决议机关通过调解协议。具体分析如下:

调解书送达对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这一原则同样适用,即调解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包括作为原告的股东和作为被告的对方。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特殊规定

然而,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由于公司是股东代表诉讼的最终受益人,为避免原告股东与被告通过调解损害公司利益,法院在出具调解书前需进行特别审查。具体来说,调解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法院才能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公司利益的特别保护,确保调解协议不会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实际操作流程

  1. 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股东与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
  2. 公司决议机关审查:将调解协议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进行审查。
  3. 通过决议:公司决议机关通过调解协议,形成有效决议。
  4. 法院出具调解书:法院在收到公司决议机关通过调解协议的决议后,出具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法律后果

  • 调解书生效: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 未通过决议的后果:如果调解协议未经公司决议机关通过,法院将不会出具调解书,诉讼程序将继续进行,直至作出最终判决。

建议

  • 确保调解协议合法合规:在达成调解协议时,应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利益。
  • 及时提交公司决议机关审查:达成调解协议后,应及时提交给公司决议机关进行审查,以避免延误诉讼进程。
  • 咨询专业律师:在股东代表诉讼中,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利益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全面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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