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受贿罪中未出资-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公司事务

在理解受贿罪中的“未出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受贿罪的核心在于判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本质。这通常涉及行为人是否利用其职务之便或影响力,通过某种方式(包括未出资却参与管理)获取了财物、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一、未出资可能构成受贿的情况

  1.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干股

    • 法律解读:根据相关法律,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即未实际出资而获得的股份),无论这些干股是否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实际转让,都应视为受贿。受贿的数额将按照股份的价值或实际获利来计算。
    • 实例说明:比如,一个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某个供应商谋取了大额订单。作为回报,该供应商给了这位负责人一些干股,并让他享受分红。即使这位负责人没有实际出资或参与管理,他的行为也构成了受贿。
  2. 以合作投资为名行受贿之实

    • 法律解读:另一种情况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然后由请托人出资,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让国家工作人员获取“利润”。但实际上,国家工作人员并未实际出资或参与管理、经营。这种行为也被视为受贿,受贿数额为请托人的出资额或国家工作人员获取的“利润”。
    • 实例说明:例如,某市的一位官员在帮助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后,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合作协议。根据这份协议,官员没有出资也没有参与管理,但却每年从开发商那里获取高额的“利润”。这种行为显然构成了受贿。

二、未出资可能不构成受贿的情况

  • 正常的民事行为或亲友间馈赠

    • 判断要点: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其收益是基于正常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继承、赠与)或亲友间的馈赠,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构成受贿。
    • 实例说明:比如,小明因为与舅舅有亲属关系,所以帮助舅舅管理工厂并获得了一定的报酬。这种行为属于正常的亲友间合作与馈赠,并不构成受贿。

三、综合分析

在判断未出资参与管理是否构成受贿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表现以及行为后果等。关键在于分析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本质。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力,通过未出资却参与管理的方式获取了财物、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了受贿。反之,如果行为属于正常的民事行为或亲友间馈赠,则不构成受贿。

因此,对于“受贿罪中未出资”的问题,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应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判断和处理,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