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可以与相对人调解吗为什么-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行政纠纷

行政机关可以与相对人进行调解,但这一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并非在所有行政活动中都适用。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可以调解的情形

  1. 行政赔偿案件:

    • 当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需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在此类案件中,尽管行政赔偿有法定的计算标准,但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之间仍可就赔偿方式、数额等进行协商和调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行政补偿案件:

    • 在行政机关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若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国家应依法给予补偿。例如,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场合下,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可以就补偿的方式、金额等进行协商和调解。
  3. 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

    • 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中,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裁量权。在此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在依法行使裁量权的范围内,与相对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达成调解协议。

二、调解的原则

  1. 自愿原则:

    • 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任何一方都不得被强迫接受调解协议。这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前提,也是调解程序合法性的基础。
  2. 合法原则:

    • 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确保调解结果公正合法的关键所在,也是调解程序有效性的保障。

三、调解的程序与意义

  1. 调解程序:

    • 在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将制作调解书,明确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及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后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 调解意义:

    • 允许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进行调解,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有助于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同时,也能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此外,调解还有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注意事项

  • 行政机关与相对人进行调解时,必须严格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并确保调解程序的规范性和调解结果的公正性。
  • 调解并非适用于所有行政活动,只有在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如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调解才是可行的。

总结来说,行政机关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与相对人进行调解,但这一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必须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并确保调解程序的规范性和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如果您在行政活动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