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哪些地方伤残可以评到残疾等级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伤残的性质以及相关的评定规定。以下是一些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的主要情况和对象:
首先,对于军人而言,无论是义务兵、初级军士,还是军官、中级以上军士,如果因战、因公、因病致残,都有相应的认定和评定权限。具体来说,义务兵和初级军士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和评定;军官、中级以上军士的残疾则由军队战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评定。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军士,如果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则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其次,除了军人之外,还有一些特定对象也可以申请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这些对象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第4、第5、第6项人员,如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则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在评定残疾等级时,通常会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来进行。评定完成后,相关机关会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其他相应的残疾证明。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答,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