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不是不给发全勤工资-沈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劳动纠纷

工伤期间,员工原则上应享受与原工资福利待遇相同的待遇,包括全勤工资,但具体是否发放全勤奖可能受单位规章制度、地方政策及劳动合同细节的影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款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包括员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时的所有待遇,全勤奖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在一般情况下也应全额支付。

  2. 停工留薪期的定义: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治疗需要而暂停工作的时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也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

二、全勤奖的发放情况

  1. 全勤奖的性质:全勤奖是单位为鼓励员工全勤上班而设立的奖励,通常作为工资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如果全勤奖被明确纳入员工的工资结构,并作为固定组成部分,那么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正常发放全勤奖。

  2. 单位规章制度的影响:

    • 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全勤奖的发放条件,且这些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已向员工公示告知,那么单位在发放全勤奖时可能会受到这些规定的约束。然而,即便规章制度有相关规定,也应考虑工伤职工的特殊情况,避免对工伤职工造成不公平对待。
    • 规章制度与工伤待遇的冲突: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全勤奖的发放以员工实际全月正常出勤为前提条件,这可能与《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立法目的产生冲突。因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是基于法律赋予的权益,不应因未出勤而被剥夺全勤奖。
  3. 地方政策与实际操作:不同地区对“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计算基数可能有细微差别,有的地方可能采用工伤前一段时间的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因此,在了解并参照当地的具体政策时,可能会发现对全勤奖的发放有特别规定。

三、实践建议与争议解决

  1. 与单位协商:如果职工对工伤期间全勤奖的发放有疑问或不满,首先应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了解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职工在入职时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福利待遇的条款,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3. 争议解决途径:如果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职工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伤情况及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举例说明

假设小李是某公司的员工,月全勤工资为60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月度奖金及全勤奖)。在工作中不幸受伤进入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假设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规且未剥夺工伤职工的全勤奖),公司应按6000元的标准按月向小李支付工资,包括全勤奖。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全勤奖,小李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寻求解决。

综上所述,工伤期间员工应享受与原工资福利待遇相同的待遇,包括全勤工资。但具体是否发放全勤奖可能受单位规章制度、地方政策及劳动合同细节的影响。如果职工对此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及时与单位协商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