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介绍工作 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怎么算诈骗-万辉律师|法行宝
2026-02-17 刑事辩护

以介绍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工作为名收取费用却未兑现承诺,且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行为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具体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结合以下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1.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角度

    •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如果行为人根本没有能力或渠道帮助他人获得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工作,却编造自己有特殊关系、内部指标等虚假信息,或者隐瞒自己无法实现承诺的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例如,声称与某单位领导是亲属关系,可以操作入职,但实际上并无此关系。
    • 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基于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的真相,求职者误以为能够通过行为人的帮助获得编制工作,从而向行为人支付所谓的“活动经费”“好处费”等财物。比如,求职者为了获得工作机会,按照行为人的要求支付了数万元的费用。
    • 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在收取财物后,并没有真正为求职者办理编制工作事宜,而是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偿还债务等非正当用途,且在求职者催问时以各种理由推诿、逃避,甚至失联,表明其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求职者财物的目的。
  2. 与民事纠纷的区分角度

    • 如果行为人确实有一定能力或渠道,但在办理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未能成功:例如,原本联系的单位因政策调整、岗位取消等原因无法安排入职,且行为人在收取费用时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也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事情未办成后愿意退还收取的费用,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构成诈骗罪。求职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行为人返还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证据收集与认定角度

    • 要证明构成诈骗罪,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行为人的虚假陈述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求职者支付财物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条等;行为人未履行承诺且非法占有财物的证据,如行为人的消费记录、对求职者催问的回应情况等。只有证据充分、确凿,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

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若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