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判刑后被开除又上诉终审工资怎么扣-张明珠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事业单位人员判刑后被开除又上诉终审,工资扣除情况需分阶段判断,且需结合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及法律规定综合认定。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判刑后至开除决定生效前的工资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若单位已作出开除决定但尚未生效(如处于上诉期),工资扣除需分两种情形:

  • 若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判刑即停发工资”:单位可暂停发放工资,但需保留劳动关系(因开除决定尚未生效)。此时工资扣除属于单位自主管理范畴,但扣除标准需合理(如仅发放基本生活费)。
  • 若单位无明确规定:原则上应按原工资标准发放,但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主张暂停发放,但需承担举证责任。

2. 上诉终审维持原判后的工资处理

若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即维持开除决定),工资扣除需分两步:

  • 开除决定生效前:单位已停发工资的,无需补发;若未停发,单位可要求返还已发放工资(但实践中较少主张)。
  • 开除决定生效后:劳动关系终止,单位无需再支付工资。但需注意:
    • 经济补偿金:因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导致解除合同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社保与公积金:单位需依法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减员手续,但已缴纳部分无需退还。

3. 上诉终审改判无罪或撤销原判的工资处理

若终审判决改判无罪或撤销原判,工资处理需分两种情形:

  • 开除决定被撤销:劳动关系恢复,单位需补发开除决定生效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标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社保断缴的补缴)。
  • 开除决定未被撤销但判刑被撤销:需结合单位规章制度判断。若单位规章制度未将“判刑”作为开除唯一条件(如要求“严重违纪”),单位可能需承担违法解除责任,支付赔偿金(2N倍工资)。

4. 实务建议

  • 对劳动者:若认为开除决定违法,可在收到决定后15日内申请复核,或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
  • 对单位:开除决定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告知劳动者申诉权利(《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若程序违法,可能面临撤销风险。

提示:工资扣除问题涉及劳动关系、刑事责任、单位规章制度等多重法律关系,建议结合具体案情(如判刑类型、单位规章制度内容、上诉理由等)进一步分析。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