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投资工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吗-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合同纠纷

结论:国有投资工程原则上应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但合同中可约定不执行的情况较为有限,需满足特定条件且存在合规风险。 以下从法律规范、合同效力、风险防范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1. 法律规范层面: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1.0.3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一规定属于强制性标准,若工程完全符合“国有资金投资”属性(如财政拨款、国有独资企业出资等),则合同中约定不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可能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例外情形:若工程虽涉及国有投资,但属于非必须招标项目(如部分PPP项目、企业自主投资项目),且合同双方通过合法程序(如招标文件明确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排除清单计价规范,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此类情形需严格审查程序合法性,实践中争议较大。

2. 合同效力层面:约定不执行的合法性边界

即使合同中约定不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仍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能有效:

  • 非强制适用范围:工程不属于“全部或主导地位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如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且国有资本占比低于50%);
  • 程序合法性:通过招标文件明确告知投标人计价方式,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准;
  • 内容合理性:约定其他计价方式(如定额计价、市场价协商)需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或损害公共利益。

风险提示:若合同约定被认定无效,工程价款可能按法定清单计价规范或市场价重新核定,导致发包方承担额外成本。

3. 风险防范建议

  • 发包方角度:

    1. 优先适用清单计价规范,避免合规风险;
    2. 若需排除清单计价,应在招标阶段明确计价方式,并留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3. 合同中增加“计价方式调整条款”,预留因政策变化导致的计价方式变更空间。
  • 承包方角度:

    1. 签约前核查工程资金性质,评估计价方式约定的合法性;
    2. 要求发包方提供排除清单计价的合法依据(如行政批文);
    3. 在合同中明确价款调整机制(如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时的计价规则)。

总结:国有投资工程合同中约定不执行清单计价规范需谨慎,建议优先遵循强制性规范。若确有特殊需求,应通过合法程序明确约定,并咨询专业律师对合同条款进行合规性审查。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工程背景下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