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社区返聘退休人员没享受绩效怎么办”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退休返聘人员权益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退休返聘的法律性质。退休返聘一般是指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或其他单位达成劳务协议,继续工作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接下来,我们分析退休返聘人员的报酬问题。由于退休返聘构成的是劳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地位平等,因此不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报酬、奖金等规定。退休返聘人员的报酬金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报酬构成等内容,均应依据双方达成的《劳务协议》为准。这意味着,如果《劳务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退休返聘人员享有绩效或奖金,那么用人单位就没有法律义务支付这部分费用。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赵女士退休后与明天公司签署了《劳务协议书》,并继续担任主管职务。在发放年终奖时,赵女士发现其奖金较同事少发,故诉至法院要求补发。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女士与明天公司构成的是劳务合同关系,且《劳务协议书》中并未约定明天公司给付年终奖或绩效的事宜。虽然赵女士类比其他员工主张自己应获得相同金额的奖金,但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观点,因为双方并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且法律也未对退休返聘人员的奖金发放标准作出规制。
那么,对于您提出的“社区返聘退休人员没享受绩效怎么办”的问题,我的建议是:
仔细审查《劳务协议》:首先,您需要仔细审查与社区签订的《劳务协议》,看其中是否明确约定了报酬的构成、支付方式以及是否包含绩效或奖金等条款。
与社区协商:如果《劳务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绩效或奖金,您可以尝试与社区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就这部分费用达成补充协议或口头约定。但请注意,口头约定在法律上可能难以得到充分保护,因此最好能够形成书面文件。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虽然退休返聘人员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报酬、奖金等规定,但您仍然可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务合同的一般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且无法与社区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可行的维权途径。
总之,退休返聘人员的报酬问题应依据双方达成的《劳务协议》为准。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绩效或奖金等条款,那么用人单位就没有法律义务支付这部分费用。因此,在签订《劳务协议》时,退休返聘人员应特别注意报酬组成、支付方式等对自身利益切身相关的条款,并在合同履行前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