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暂定总价,具体按实际订单结算,该合同一般应被认定为是本约合同,而非预约合同。以下从本约合同与预约合同的概念及区别、结合合同具体约定内容分析两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本约合同与预约合同的概念及区别
结合合同具体约定内容分析
在您所描述的合同中,虽然约定了“暂定总价”,但同时又明确了“具体按实际订单结算”。这一约定表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格、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相对具体的约定,只是价格部分在初始时以“暂定”的形式出现,但最终会以实际订单为准进行结算。这种约定方式并不符合预约合同的特点,因为预约合同通常不会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如此具体的约定。
相反,这种约定更符合本约合同的特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只是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订单的情况对价格进行了调整。这种调整并不改变合同的本质属性,即它仍然是一个直接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本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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