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单位(此处应理解为医疗机构)要病历而您不给,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和应对情况:
民事责任风险:
- 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等病历资料。若您作为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拒绝提供,可能构成对患者法定权利的侵犯。
- 后果:患者有权向医疗机构提出异议,并可能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病历资料,并赔偿因拒绝提供病历而造成的损失。这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因无法及时获取病历而延误治疗、增加医疗费用等实际损失。
行政责任风险:
- 法律依据:若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存在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将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 特殊情况说明:虽然直接的法律条款并未明确提及“拒绝提供病历”即构成上述行政处罚的情形,但拒绝提供病历可能间接导致病历资料的不完整或无法获取,从而在医疗事故鉴定或纠纷处理中产生不利影响。若因此被认定为隐匿病历资料,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应对建议:
- 了解原因并沟通:首先,应了解单位(医疗机构)要求病历的具体原因,如用于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复诊等。然后,与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医患关系办等)进行沟通,说明您拒绝提供的原因(如病历涉及患者隐私、未获得患者授权等),并尝试达成共识。
- 提供合法途径:若您确实无法直接提供病历,可以建议医疗机构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如要求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供授权书,然后您再根据授权提供病历资料。
- 寻求法律帮助:若沟通无果,且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如咨询专业律师(即我,陈七香律师,专注于医疗纠纷等领域),了解您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和应对策略。
总结来说,拒绝提供病历可能使您面临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风险。因此,建议您在了解具体原因后,与医疗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并尝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若问题无法解决,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