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结合您的情况,结论如下:
您可享受的年假天数为10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您在所有单位的工作年限,而非仅当前单位。您提到有15年社保缴纳记录,通常可证明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0年(社保缴纳年限一般与工作年限一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非全日制工作未缴纳社保等),因此您应享受10天年假。
新公司工作满1年不影响年假天数计算,但需注意入职时间对当年年假的影响。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举例:若您于2024年6月1日入职新公司,且累计工作满10年(应享10天年假),则2024年剩余日历天数为214天(6月1日至12月31日),折算后年假天数为(214÷365)×10≈5.86天,即您2024年可享受5天年假(不足1整天部分不计算)。
若社保缴纳年限与实际工作年限不一致,需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社保缴纳记录是证明累计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但并非唯一依据。若您存在以下情况,可能影响年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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