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法院不能直接以自己没有管辖权为由裁定驳回已在执行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但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法院不能直接驳回仲裁裁决的原因
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时,法院通常不会直接以自己没有管辖权为由裁定驳回该裁决。这是因为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并生效,就具有了一定的法律效力和执行力。法院在执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保裁决得到有效执行,而不是对裁决的合法性或管辖权进行重新审查。
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尽管法院不能直接驳回仲裁裁决,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些证据需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的处理
如果法院经审查核实裁决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应当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建议
最后,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时,会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