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怎么计算-杨娟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的计算公式为:
案结事了率 = (实际以调解、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等方式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数 ÷ 同期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总数)× 100%

具体说明:

  1. 分子部分(实际结案方式)

    • 包括通过调解、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诉等实质性化解争议的案件。
    • 需注意:若案件仅以“维持原行政行为”或“驳回申请”等程序性方式结案,不计入案结事了率。
  2. 分母部分(同期受理总数)

    • 指同一统计周期内行政复议机构受理的所有案件数量(包括未审结的案件)。
    • 需确保分子与分母的统计时间范围一致(如按年度、季度计算)。
  3. 计算目的

    • 该指标反映行政复议机构通过柔性手段(如调解、和解)化解行政争议的实际效果,体现“定分止争”的职能履行情况。

注意事项:

  • 数据来源:需依据行政复议机构官方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 地域差异:不同地区可能对“案结事了”的认定标准存在细微差异(如是否包含“终止审查”案件),需结合当地规定。
  • 动态调整:若统计周期内案件存在跨期结案情况,需明确是否纳入计算(通常按“受理时间”归属周期)。

如有其他行政复议程序或指标计算问题,欢迎进一步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