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或其所在公司是否应当为骑手办理人身或财产办理保险有无法律强制性规定-张朝军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经济纠纷

骑手或其所在公司是否应当为骑手办理人身或财产保险,存在法律强制性规定,但需分情况讨论:

  1. 人身保险方面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及《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若骑手与平台或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则公司必须为骑手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中工伤保险属于法定强制险,用于保障工作中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及赔偿。
    若骑手与平台为劳务关系或合作关系(如众包骑手),法律未强制要求购买保险,但部分地方性法规或行业规范可能要求平台为骑手投保商业意外险。例如,《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外卖平台需为骑手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及人身意外险。

  2. 财产保险方面
    法律未强制要求骑手或公司为配送车辆(如电动车)购买财产保险,但若车辆属于公司所有或租赁,公司可能需通过合同约定责任分担。实践中,平台常通过商业合作协议要求骑手自行投保车辆保险,或统一购买以降低风险。

建议:

  • 骑手应确认自身与平台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要求公司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保或购买商业保险;
  • 公司需根据业务模式及地方规定,完善保险配置以规避用工风险;
  • 双方可通过合同明确保险责任,避免纠纷。

如有具体案例或地区差异问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