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务工费 谁承担-郭树进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劳动纠纷

工伤的务工费(通常指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承担。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制度背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一制度设计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减轻其经济负担。

二、具体承担情况

  1.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

    •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标准通常为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工伤职工受伤前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
  2.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 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工伤职工的伤情、恢复情况等因素确定,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
    • 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且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其工资福利支付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福利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的责任与后果

  1. 按时足额支付的责任:

    •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 未依法支付的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将面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处罚,并需承担因拖欠工资福利而给工伤职工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 工伤职工还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实际案例与建议

  • 实际案例:假设某职工在工作中受伤,经医疗机构诊断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在这6个月内,该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其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建议: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在受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工资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工伤的务工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