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管辖权异议无效的情形-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合同纠纷

合同中约定管辖权异议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 法律分析: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复杂程度等因素,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专属管辖则是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如果合同中的管辖约定违反了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该约定将无效。
    • 实例说明:例如,一个普通的、标的额较小的民事纠纷,依法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合同中却约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就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约定无效。又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中约定由非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则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同样无效。
  2. 约定不明确或无法确定具体管辖法院

    • 法律分析:合同中的管辖约定必须明确具体,能够确定唯一的管辖法院。如果约定不明确,存在歧义或多义性,导致无法准确判断具体管辖法院的,该约定管辖无效。
    • 实例说明:例如,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这种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的约定通常会被认定无效。另外,仅约定“由某地法院管辖”但未明确是哪个层级的法院或哪个具体的法院,也被视为不明确而无效。还有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但在起诉时无法确定守约方,因此约定也无效。
  3. 选择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与案件有实际联系,如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等。如果选择的法院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那么该约定将无效。
    • 实例说明: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履行地在A市,双方住所地分别在B市和C市。若双方约定由与该合同无任何实际联系的D市法院管辖,则此约定无效。
  4. 违反法律关于管辖的其他强制性规定

    • 法律分析:除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外,法律还可能对其他管辖问题作出强制性规定。如果当事人的约定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该约定同样无效。
    • 实例说明: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法律规定只能由特定的法院集中管辖。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定,约定由其他法院管辖,那么该约定无效。
  5. 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特别针对消费格式合同)

    • 法律分析:在消费格式合同中,如果约定管辖未以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那么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
    • 实例说明:例如,在一份消费格式合同中,经营者将管辖约定隐藏在合同的角落,且未以加粗、变色等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那么消费者在主张管辖协议无效时,人民法院可能会支持其主张。

在签订合同时,为确保管辖约定的有效性,建议当事人注意以下几点:

  • 严格遵守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明确约定具体的管辖法院,避免约定不明确或存在歧义。
  • 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 在消费格式合同中,如果约定管辖,应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如果合同中的管辖约定无效,那么案件将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例如,根据合同纠纷的性质和履行情况,可能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特别注意管辖约定的有效性,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