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档案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能不能办”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想要办理的具体事项以及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具体要求。不过,我可以根据一般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给您一个较为全面的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意味着,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通常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法定文件。
接下来,我们考虑档案转递的情况。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转递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会按规定做好档案材料的整理、鉴别和归档工作。如果档案中缺少关键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通常会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示及时移交或补充相关材料。
针对您的情况,我给出以下建议:
确认办理事项:首先,您需要明确自己想要办理的具体事项是什么,比如是档案转递、社保转移、还是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明开具等。
联系原用人单位:如果您的档案中确实缺少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建议您首先联系原用人单位,要求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其他相关文件。这是最直接且有效的方式,因为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这些文件。
咨询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后,或者如果您在联系原用人单位时遇到困难,您可以咨询当前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规定,给出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准备其他相关材料:除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外,您可能还需要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以便在办理具体事项时使用。
总结:档案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可能会影响您办理某些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事项。为了顺利办理这些事项,我建议您首先联系原用人单位获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并咨询当前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同时,准备好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以便在办理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