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没有羁押取保侯审没有犯罪事实可申请国家赔偿吗-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6-01-14 刑事辩护

结论:在刑事拘留后未被羁押且最终确认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不一定能直接申请国家赔偿,具体能否申请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符合申请国家赔偿条件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例如,公安机关对某人刑事拘留后,本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进行侦查,但超期拘留,之后又撤销案件,此时该公民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不过,如果刑事拘留本身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且没有超期,只是后续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撤销案件,这种情况一般不符合这一项申请赔偿的条件。
  2.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你的情况中,因为没有涉及逮捕环节,所以此条暂不适用,但也是申请国家赔偿相关的重要规定。

不符合申请国家赔偿条件的情况

如果刑事拘留是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的,没有超期等违法情形,并且最终因为没有犯罪事实而撤销案件,这种情况下一般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因为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必要手段。例如,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初步证据,认为某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积极侦查,但最终发现证据不足,不足以认定其有犯罪事实而撤销案件,此时该嫌疑人就不能仅因为最终没有犯罪事实就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若符合条件)

  1. 提出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你的情况中,赔偿义务机关可能是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等。
  2.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 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4. 申请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是否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或者不知道如何操作,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分析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