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间房产过户时买卖合同金额的填写及执行,需根据具体过户目的和税务政策综合考量,核心结论如下:
若以“买卖”形式过户,合同金额建议按市场价填写
根据《民法典》及税务相关规定,亲属间房产买卖虽可协商价格,但合同金额需符合“合理对价”原则(即接近市场价)。若合同金额明显低于市场价(如低于评估价的70%),税务部门可能按市场价核定税费,导致实际税负增加。例如:一套市场价500万元的房产,若合同写100万元,税务可能按500万元计征契税、增值税等。
若以“赠与”形式过户,合同金额无实际意义,但需注意税费差异
若亲属间选择赠与过户,需签订《赠与合同》而非买卖合同,此时合同金额无需填写(或写“0”)。但赠与需缴纳契税(3%-5%)、公证费等,且未来出售时可能面临20%个人所得税(若非唯一住房)。相比之下,买卖过户若满足“满五唯一”条件,可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负可能更低。
执行建议:结合过户目的、税费成本及未来规划选择方式
提示:亲属间过户涉及税务、法律双重风险,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了解具体政策,或提供房产信息(如面积、原值、持有年限等),我可进一步计算税费差异并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