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您在公司工作满3年,元旦后应享有的年假天数为5天。以下是详细说明:
年假天数计算依据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您已工作3年,属于“满1年不满10年”的范畴,因此年假为5天。
年假的起始时间与计算规则
年假的计算以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单位。您元旦后(即新一年度开始)的年假天数,直接按新一年度的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无需扣除上一年度已休天数(若上一年度未休完,可按公司规定结转或补偿,但不影响新一年度年假天数)。
特殊情况说明
建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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