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的罪名是偷越国(边)境罪。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一、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罪名解析
行为表现:
主观方面:
加重情节:
三、量刑标准
一般情形:
加重情形:
四、案例说明
假设某人未经合法手续,私自穿越边境线进入他国,该行为就构成了偷越国(边)境罪。如果此人偷越边境的目的是为了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或实施恐怖活动,那么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偷越国(边)境罪的罪名、行为表现、主观方面、量刑标准等内容。如果你或他人涉及此类行为,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犯刑律。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