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一百六十二条是什么罪-陈承律师|法行宝
2025-05-05 刑事辩护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是妨害清算罪。具体来说:

罪名与法条

  • 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 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 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 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5.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 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相关法条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还规定了与妨害清算罪相关的其他两种罪行: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同样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 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也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综上所述,《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主要规定了妨害清算罪及其相关罪行,旨在保护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如果你或你的公司面临清算问题,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犯刑法。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