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商用算侵犯肖像权吗-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即使不将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用途,也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判断的关键在于是否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及使用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

详细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肖像权是每个人的重要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也不得擅自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商业用途,也涵盖了非商业用途的情况。

侵权行为的认定

  1. 恶意使用: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将他人的肖像进行恶搞、涂抹、拼接,或者在网络上恶意发布他人照片并配上侮辱性言论等,使其形象受到损害,或导致社会评价降低,就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犯。

  2. 擅自公开:如果拍摄了他人处于隐私场景下的肖像,并未经其同意而公开,即使不是出于商业目的,也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合理使用的情形

然而,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情形,在这些情形下,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1. 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可以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进行这些活动。

  2. 新闻报道: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需要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 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可以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以履行其法定职责。

  4. 展示特定公共环境: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展示特定的公共环境或场景,可能需要使用到肖像权人的肖像,只要使用方式合理且不影响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即可。

  5. 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在其他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也可以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综上所述,判断是否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需综合考虑是否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及使用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应尊重每个人的肖像权益,不得随意使用他人的照片或形象,除非得到了明确同意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如有任何关于肖像权使用的疑问或纠纷,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