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若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则属于非法出版物。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
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定义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这类出版物有严格的编印规定,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要求
批准与准印证:未经批准取得《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内部资料的编印活动。这是确保内部资料合法性的关键步骤。
编印与发送:内部资料必须在编印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且不得在社会上征订发行,不得向境外传播,不得将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作为发送对象。
内容与管理:内部资料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且必须注明“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并在明显位置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等。
三、非法出版物的法律后果
如果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将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编印内部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内部资料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甚至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际案例
以萍乡市查处的一起违规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案为例,照相馆未经批准擅自编印《中医之鉴》,被依法给予警告、没收非法编印的出版物,并处罚款。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未经批准编印内部资料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内部资料若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则属于非法出版物。因此,在编印内部资料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