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对一方当事人有损害的救济方式-黄宏勇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行政纠纷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若对一方当事人有损害,该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救济:

  1. 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若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调解协议。
    • 操作建议:受损方应尽快收集证据,证明调解协议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并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撤销调解协议。
  2. 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依据:若调解协议已经司法确认,但一方当事人认为该协议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且不属于可撤销的情形,受损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或变更调解协议内容。
    • 操作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受损方应仔细分析调解协议的内容,确定其诉求,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在诉讼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3. 申请再审(针对已生效的司法确认裁定):

    • 法律依据:若调解协议已经过司法确认,并产生了法律效力,但一方当事人认为该确认裁定存在错误,如调解协议内容违法、违反自愿原则等,受损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操作建议: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再审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裁定存在错误。因此,受损方在申请再审前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
  4. 寻求行政救济(如涉及行政调解):

    • 特殊情况:如果调解协议是在行政调解过程中达成的,并且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调解过程或结果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受损方还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行政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操作建议:在寻求行政救济前,受损方应了解相关的行政法规和政策,确定自己的诉求是否符合行政救济的范围和条件。同时,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其主张。

在采取上述救济方式时,受损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 及时行动:一旦发现调解协议对自己有损害,应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法定的救济期限。
  • 证据收集:无论选择哪种救济方式,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因此,受损方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调解协议、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
  • 法律咨询: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受损方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若你面临类似情况,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