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患病母亲能否起诉年满18周岁还在学校读书的子女为监护人”的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监护权的设定主要是针对未成年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这是基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会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这在法律上意味着他们已经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成年子女不再需要监护人,他们的父母也不再享有监护权。
进一步来说,即使母亲患病,这并不改变子女已经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母亲不能因为自身患病就要求已经成年的子女成为其监护人。当然,如果母亲因患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照顾,这属于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扶助义务范畴,但这与监护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此外,从实际操作和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即使母亲提出这样的要求,法院也不太可能支持。因为成年子女有自己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他们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人生轨迹。要求他们成为患病母亲的监护人,可能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负担。
综上所述,患病母亲不能起诉年满18周岁还在学校读书的子女为监护人。如果母亲因患病需要照顾,建议家庭成员间进行协商,寻求合理的照顾方案,如轮流照顾、聘请护工等。同时,也可以寻求社区、社会福利机构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