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吃空饷认定及处理办法-封建国律师|法行宝
2026-01-07 公司事务

您好,关于国有企业“吃空饷”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这实际上是一个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遍性问题,其原则和方法同样适用于国有企业,以下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整理的详细解答:

一、“吃空饷”的认定情形

“吃空饷”在国有企业中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形:

  1. 挂名未到岗:员工在国有企业挂名,但并未实际到岗上班,却从企业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2. 逾期不归或旷工:员工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企业应当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但员工仍在原企业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3. 终止关系仍领薪:员工已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但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4. 死亡或失踪仍领薪:员工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但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其工资、津贴补贴。

  5. 受处分仍领原薪:员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6. 其他违纪违规:其他任何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行为。

二、处理办法

针对“吃空饷”问题,国有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 严格人员日常管理:

    • 按照企业选拔、使用人员的规定,严格执行进人手续,确保人员选拔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 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建立定期内部公示制度,增强信息透明度。
    • 加强考勤管理,员工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
    • 加强考核工作,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人员晋升、岗位和工资调整紧密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2. 严格工资发放管理:

    • 员工病假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相应的待遇。
    • 员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须按规定取消、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
    • 员工被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企业收到告知书后,要按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
    • 员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退休次月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
  3. 严格离岗人员管理:

    • 企业一般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借调人员,因完成专项工作或重点任务确需借调的,须经借出、借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 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行为,确保人员借调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员工离岗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等,需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并按有关规定抓好日常管理。
  4. 严格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 各级组织、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形成常态化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核实处理发现的问题。
    • 对“吃空饷”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的问题“零容忍”,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
    • 对占编“吃空饷”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核减相应编制和预算,并收回空余编制。
    • 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