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履职答复的步骤和注意事项-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1-05 行政纠纷

撤回行政履职答复(这里假设您指的是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的答复流程及注意事项,因“行政履职答复”并非一个标准法律术语,而撤回申请后的答复多见于行政复议场景)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归纳如下:

一、撤回步骤

  1. 提交撤回申请:

    • 申请人需以书面形式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明确表达撤回意愿及理由。
    • 撤回申请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原行政复议申请的基本情况、撤回的具体理由及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2. 行政复议机关审查:

    •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撤回申请后,将对撤回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撤回意愿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审查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将核实撤回申请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 作出答复决定:

    • 经审查,若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将作出同意撤回的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应以书面形式制作,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并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如有)。

二、注意事项

  1. 撤回意愿的真实性:

    •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意愿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 若撤回申请违背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有权在提供证据后,再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不得损害他人权益:

    • 撤回申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若撤回申请可能导致他人权益受损,行政复议机关将不予同意。
  3. 书面形式要求:

    • 撤回申请和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均应以书面形式制作,以确保其规范性和法律效力。
    • 书面形式有助于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口头申请可能带来的争议和误解。
  4. 后续救济途径:

    •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若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仍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寻求救济,如提起行政诉讼等。
    •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终止决定书中告知申请人后续的救济途径和期限。
  5. 通知原机关:

    •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建议及时将撤回情况告知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机关,以便其依法处理后续事宜。

三、示例模板(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XX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X政复终字〔XXXX〕第XX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列明委托代理人信息)

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如有第三人,需列明第三人信息)

本机关已受理申请人[姓名]不服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名称]于[具体日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的行政复议申请。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撤回日期]以[具体理由]为由,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经认真审查,本机关确认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意愿真实、合法,且未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或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终止行政复议程序。

如申请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仍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寻求救济。同时,请申请人及时将撤回情况告知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机关。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时与本机关联系。联系电话:[电话号码],联系地址:[详细地址]。

特此答复。

[XX市人民政府印章]

[作出决定日期]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遵循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以确保撤回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若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