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签了居间后,用最低价中标,是否还需要给居间费”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居间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居间合同的基本性质和目的。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居间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为您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并且您已经成功中标(无论是以最低价还是其他价格),那么根据居间合同的约定,您通常是需要支付居间费的。
然而,是否需要支付居间费还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
居间合同的合法性:如果居间合同本身存在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比如介绍承揽违法建设工程等,那么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居间人无权主张居间费,已收取的居间费也应当予以退还。
居间服务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果居间人虽然签订了居间合同,但实际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效的居间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那么您可能有权拒绝支付居间费或要求减少支付。
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如果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标价格与居间费支付之间的关系,比如只有当中标价格达到一定标准时才支付居间费,或者居间费与中标价格有某种比例关系等,那么您需要根据这些特别约定来决定是否支付居间费。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法规可能对居间费的支付有特别规定。比如,在建设工程领域,如果居间人介绍承揽的是违法建设工程,那么不仅居间合同无效,居间人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首先仔细审查居间合同的条款,特别是关于居间服务内容、居间费支付条件以及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中标价格与居间费支付之间的关系,并且居间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有效的居间服务,那么您通常是需要支付居间费的。
如果您对居间合同的合法性或居间服务的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疑问,或者您认为居间人存在违约行为,我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您提供更准确、更有针对性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