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签订刚性兑付合法吗-张长波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公司事务

城投公司签订刚性兑付协议的合法性需分情况讨论,其核心在于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监管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1. 刚性兑付的定义与法律性质
    刚性兑付通常指金融机构或相关主体对投资产品(如信托计划、资管产品等)的收益或本金承担兜底承诺,即使项目实际亏损也需按约定向投资者支付。从法律性质看,刚性兑付可能涉及《民法典》中的“保证合同”或“债务加入”条款,但需以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前提。

  2. 城投公司签订刚性兑付协议的合法性分析

    • 若城投公司作为融资方直接承诺刚性兑付: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第二十条,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且该规定适用于所有资管产品发行方及管理人。虽然城投公司本身不属于金融机构,但若其通过资管产品融资(如发行信托计划、私募基金等),作为融资方直接承诺刚性兑付,可能因违反资管新规的监管精神而被认定为无效条款。此外,若城投公司以财政资金或政府信用为兜底承诺,还可能涉及《预算法》中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限制,构成违规举债。
    • 若城投公司作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或差额补足: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且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若城投公司未经法定程序为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或差额补足承诺,可能因程序瑕疵导致担保无效。此外,若担保行为导致城投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或影响其偿债能力,还可能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关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 若刚性兑付协议涉及政府隐性债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地方政府不得通过企业举债,且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若城投公司签订的刚性兑付协议被认定为政府隐性债务(即以企业名义举债,但实际由政府承担偿还责任),则该协议可能因违反上述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且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
  3. 实务中的风险与建议

    • 风险点:
      (1)协议效力风险:刚性兑付协议可能因违反资管新规、公司法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合规风险:城投公司可能因违规承诺刚性兑付被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影响其信用评级;
      (3)财政风险:若刚性兑付涉及政府隐性债务,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加重,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
    • 建议:
      (1)城投公司应避免直接承诺刚性兑付,可通过优化融资结构、加强风险管理等方式降低投资者风险;
      (2)若需提供增信措施,应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并确保担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3)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城投公司的监管,防止其通过违规承诺刚性兑付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结论:城投公司签订刚性兑付协议的合法性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涉及违规承诺、程序瑕疵或政府隐性债务,则可能面临法律无效、监管处罚等风险。建议城投公司在融资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避免违规承诺刚性兑付。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