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确实存在未遂形态。
盗窃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犯罪形态。具体来说,当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且已经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如撬门、翻墙、伸手拿取财物等),但由于被发现、受到惊吓、遭遇意外情况等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实际取得财物或完成盗窃行为时,即构成了盗窃罪的未遂形态。
对于盗窃未遂,法律同样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和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等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盗窃未遂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盗窃的财物价值、犯罪分子的主观故意以及未遂的具体原因等。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的盗窃未遂案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适当的处理,如给予行政处罚等。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入户盗窃也存在未遂形态。当犯罪分子已进入他人住所意图实施盗窃,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窃得财物或完成盗窃行为时,即构成入户盗窃未遂。对于此类未遂犯,法律同样允许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盗窃罪确实存在未遂形态,并且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原则。在实际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盗窃未遂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