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法院判决书中说两个被告支付货款,但没有划分责任比例,对外如何承担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结论:当法院判决两个被告共同支付货款但未划分责任比例时,两被告对外需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有权选择向其中一个或多个被告追求全部或部分赔偿。被告之间则需依据各自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赔偿份额,若无法协商确定,则可请求法院进行裁定。
分析说明:
共同承担责任的含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在法院判决多个被告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原告具有选择权,可以向任何一个或多个被告要求赔偿。
责任份额的确定:
-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通常根据各自责任大小来确定。若法院在判决中未明确各责任人的具体金额,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责任人应首先尝试协商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 若协商不成,各责任人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裁定,以确定各自的具体责任份额。
- 如果难以确定各责任人的责任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各责任人应平均承担责任。
追偿权:
-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这确保了各责任人在承担共同责任时,能够根据自己实际承担的责任份额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赔偿分配。
总结:
综上所述,当法院判决两个被告共同支付货款但未划分责任比例时,两被告需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或多个被告追求赔偿,而被告之间则需依据各自责任大小(或通过协商、法院裁定)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赔偿份额。若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责任人还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