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仲裁期间可以不干活吗-朱家涛律师|法行宝
2025-12-31 劳动纠纷

在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是否可以不干活(即不上班),主要取决于劳动关系的存续状态、仲裁请求的内容以及具体的法律条款,不能一概而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可以不上班的情形

  1. 用人单位辞退引发的仲裁

    • 情形说明: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对此提起劳动仲裁,同时用人单位已明确表示辞退并通知劳动者停止工作,此时劳动关系处于待定状态,劳动者可以不上班。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相关手续。这表明,一旦用人单位作出辞退决定并通知劳动者,劳动者可基于该意思表示不再上班。
  2. 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的仲裁

    • 情形说明: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过错行为,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在通知用人单位后,劳动者可不上班。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行为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在此情况下可以暂停工作。
  3. 双方协商一致暂停工作

    • 情形说明: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同意暂停工作等待仲裁结果,劳动者可以不去上班。但这种协议需有书面证据支持,以避免后续纠纷。
    • 法律依据:虽然《劳动合同法》未直接规定此情形,但根据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4. 医疗期等法定特殊期间

    • 情形说明: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可以不去上班。
    •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享有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权利。

二、不可以不上班的情形

  1. 劳动者主动辞职引发的仲裁

    • 情形说明: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但与用人单位就辞职相关事宜存在争议而申请劳动仲裁,在未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前,劳动者仍需正常上班。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劳动者应继续履行劳动义务。
  2. 仲裁请求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

    • 情形说明:若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请求仅涉及加班费、奖金等,而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仲裁期间双方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劳动者应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正常上班。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

三、综合建议

  1. 了解自身权益: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期间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不去上班。
  2. 保留证据:若因用人单位过错或双方协商一致等原因不去上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协商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3. 积极沟通:无论何种情况,劳动者都应与用人单位保持沟通,避免矛盾激化,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4. 参与仲裁程序:劳动者应积极参与仲裁程序,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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