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报酬指哪些部分-杜鹏飞律师|法行宝
2025-12-31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它涵盖了劳动者因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而应获得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补偿。具体来说,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与激励、津贴与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

一、劳动报酬的构成

  1. 基本工资

    • 计时工资:这是依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发放的工资,常见于传统制造业、服务业等岗位。例如,一个工人每小时的工资是20元,他工作了8小时,那么他当天的基本工资就是160元。
    • 计件工资:这是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或工作量来确定数额的工资形式,多见于制造业、手工业等行业。比如,一个工人每生产一件产品可以获得5元的报酬,他当天生产了100件产品,那么他当天的基本工资就是500元。
  2. 奖金与激励

    • 奖金:这是对劳动者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额外贡献等给予的奖励性收入,如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季度奖金等。奖金的数额通常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个人贡献挂钩,旨在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
  3. 津贴与补贴

    • 津贴:这是为补偿劳动者在特殊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及生活费用而支付的报酬,如高温津贴、井下津贴等。例如,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每月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高温津贴。
    • 补贴:这是为保证劳动者工资水平不受物价等因素影响而支付的补偿,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这些补贴旨在减轻劳动者的生活负担,提高其生活质量。
  4. 加班工资

    • 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工作时,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具体标准如下:
      •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 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病假工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产假工资: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 年休假工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劳动报酬的支付规定

  • 支付时间:工资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
  • 支付方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替代。
  • 支付数额:用人单位必须全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用人单位的义务

  •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作为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的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劳动工伤或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