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从小养在亲戚家户口也在亲戚家没有收养手续法律上认可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依法进行登记。这意味着,仅仅因为孩子从小养在亲戚家且户口也在亲戚家,并不能直接构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那么这种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一下收养登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收养关系当事人: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且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提交的材料:
登记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会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户口登记或迁移:收养关系成立后,如果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孩子从小养在亲戚家且户口也在亲戚家,但并未按照上述流程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那么这种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为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以及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建议您尽快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收养登记流程和要求,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