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小孩子在商场被别人孩子弄伤,商场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商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若商场未尽此义务导致孩子受伤,则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商场已尽义务,则主要责任在直接侵权方(即别人的孩子及其监护人)。
一、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及可能承担的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商场作为经营场所,对其经营区域内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包括维护设施设备完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等。
可能承担的责任:
- 场所设施问题:如果商场的设施设备存在缺陷或故障(如地面湿滑无警示标识、游乐设施松动等),导致孩子受伤,商场应承担责任。
- 管理疏忽:商场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如游乐设施出现故障未及时维修、未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隔离等),导致孩子受伤,商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 第三方侵权时的补充责任:如果孩子在商场内受到第三方(即别人的孩子)侵害,而商场安保人员未能尽到合理的安保职责,未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或提供救助,商场需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直接侵权方(别人的孩子及其监护人)的责任
- 直接侵权责任:如果小孩子在商场受伤是由别人的孩子直接造成的(如奔跑打闹撞倒、故意推搡等),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由别人的孩子(或其监护人,如果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侵权责任。
- 监护人责任:别人的孩子的监护人对其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如果监护人未能尽到合理的监护责任(如放任孩子离开视线范围、未提醒其注意安全等),导致孩子受伤,监护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责任划分与赔偿范围
责任划分:
- 在具体案件中,需综合考虑商场的安全保障措施、直接侵权方的行为以及受害方(即受伤的孩子)的行为是否与年龄、认知能力相符等因素,来划分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 如果商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受伤是由直接侵权方造成的,那么主要责任在直接侵权方。
- 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该未尽义务与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商场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赔偿范围:
- 若确定商场或直接侵权方需承担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若因受伤导致误工减少的收入(如童模或参与有报酬活动),也应纳入赔偿范围。
- 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
四、建议与措施
- 收集证据:家长应及时收集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和相关票据(如消费凭证、医疗记录),以便后续维权。
- 与商场和直接侵权方协商:可先与商场和直接侵权方进行友好协商,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协商时要保留证据和谈话记录,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 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家长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或直接侵权方存在过错及孩子因此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小孩子在商场被别人孩子弄伤时,责任的追究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判。各方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确保受伤孩子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赔偿。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