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时 如有抵押贷款 清偿时是先还抵押贷款还是先付欠工人工资-祝友良律师|法行宝
2025-12-26 劳动纠纷

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工人的工资是优先于抵押贷款得到清偿的。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 普通破产债权,这其中包括有抵押担保的债权等。

二、抵押贷款与职工工资清偿顺序的具体分析

  1. 抵押贷款的性质:抵押贷款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被称为别除权。然而,这种优先受偿权并不凌驾于职工债权之上,而是在破产财产分配过程中遵循特定的顺序。

  2. 职工工资的优先性:在破产清算中,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具有优先于普通债权(包括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受偿的地位。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体现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3. 实际操作中的清偿顺序:

    • 首先,用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接着,用剩余的破产财产优先清偿职工债权;
    • 然后,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职工债权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 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包括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如果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完全清偿抵押债务,剩余未清偿的抵押债务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一起,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但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仍然处于较为优先的顺位。

三、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破产,其破产财产经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金等费用共计200万元,欠缴税款100万元,而银行对该企业享有抵押债权,抵押物评估价值为4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清偿顺序如下:

  • 首先,用破产财产中的资金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假设为50万元);
  • 然后,用剩余的950万元中的200万元清偿职工工资和养老金等费用;
  • 接着,用剩余的750万元中的100万元缴纳所欠税款;
  • 最后,剩余的650万元中,银行可以就抵押物在其抵押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但受偿的前提是在满足了职工权益和税款清偿之后。如果抵押物价值在清偿顺序靠前的债权后有剩余,银行才可以从剩余财产中获得清偿。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清算时,工人的工资是优先于抵押贷款得到清偿的。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