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工人的工资是优先于抵押贷款得到清偿的。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二、抵押贷款与职工工资清偿顺序的具体分析
抵押贷款的性质:抵押贷款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被称为别除权。然而,这种优先受偿权并不凌驾于职工债权之上,而是在破产财产分配过程中遵循特定的顺序。
职工工资的优先性:在破产清算中,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具有优先于普通债权(包括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受偿的地位。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体现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实际操作中的清偿顺序:
三、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破产,其破产财产经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金等费用共计200万元,欠缴税款100万元,而银行对该企业享有抵押债权,抵押物评估价值为4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清偿顺序如下: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清算时,工人的工资是优先于抵押贷款得到清偿的。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