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名字写错申请补证怎么写-刘颍律师|法行宝
2025-12-24 行政纠纷

申请补正判决书中名字错误的文书,应当写明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可参考以下模板及说明:

  1. 标题与称谓
    标题直接写明“补正申请书”,称谓为“XX人民法院”(即作出原判决的法院)。

  2. 申请事项
    明确写明“请求对(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笔误进行补正,将‘XXX’(错误姓名)更正为‘XXX’(正确姓名)”。

  3. 事实与理由

  • 说明错误情况:指出判决书中具体位置(如“第X页第X行”)的姓名错误,并说明错误原因(如笔误、信息录入错误等)。
  • 证明正确姓名:附上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书等能证明正确姓名的材料,或说明其他关联证据(如庭审笔录中当事人自认的姓名)。
  • 法律依据: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1款第7项(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5条(笔误范围包括姓名错误)。
  1. 结尾与落款
    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附上证据材料清单(如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复印件等)。

示例模板:

补正申请书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姓名/名称):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注册地,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请求对(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笔误进行补正,将第X页第X行“原告:XXX”更正为“原告:XXX”(或被告、第三人等)。  

事实与理由:  
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中,第X页第X行将申请人姓名误写为“XXX”,实际应为“XXX”。该错误系笔误(或信息录入错误),申请人附上身份证复印件(证据1)及庭审笔录(证据2)予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1款第7项,特申请补正。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 庭审笔录复印件;3. 原判决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时效性:发现错误后应尽快申请,避免影响后续执行或上诉程序。
  2. 证据充分性:务必提供能证明正确姓名的材料,否则法院可能不予补正。
  3. 法院审查:法院会核对证据并作出裁定,若认为不属于笔误(如姓名系当事人故意使用别名),可能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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