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可以直接找他单位(教育部门)要钱。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担保责任的角度
当你为别人的贷款提供担保时,你承担的是担保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债权人有权要求你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还款责任。但这种责任是针对你个人的,与贷款人的子女及其所在单位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人的追偿对象是你,而不是贷款人的子女或其子女所在的单位。
从债务承担主体的角度
债务的承担主体是贷款人本人,在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其子女并没有法律义务来承担这笔债务,除非子女自愿代为偿还。既然子女没有义务承担债务,那么其所在单位(教育部门)更没有理由来承担这笔债务。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意味着单位要为员工个人的债务负责。
从法律程序的角度
如果债权人想要追讨债务,应该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来进行。例如,债权人可以先与贷款人协商还款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贷款人偿还债务;在获得法院判决后,如果贷款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不能直接向贷款人的子女或其所在单位追讨债务。
特殊情况说明
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贷款人将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避债务,那么债权人在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种财产转移行为,并追回财产用于偿还债务。但这种情况与直接向子女所在单位要钱是不同的,而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如财产转移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之后、贷款人存在逃避债务的故意等。
建议:如果你作为担保人面临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建议你与债权人积极沟通,说明情况,并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你也可以关注贷款人的财产状况,如果发现其有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的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