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赡养父母60岁当年从1月开始享受扣除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支出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后续的相关政策解读,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是从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父母在某一年中达到了60岁的年龄门槛,那么从他们满60岁的那一个月开始,您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来说,如果您是独生子女,那么您可以按照每月30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那么您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分摊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此外,您还需要注意的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是需要您主动填报相关信息的。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便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相应的扣除。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父母在某一年中达到了60岁的年龄门槛,那么从他们满60岁的那一个月开始,您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并顺利享受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