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必须从满60的那个月开始吗-李宝建律师|法行宝
2026-03-07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是从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这意味着,一旦您的父母(或符合条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年满60岁,您就可以从他们满60岁的那个月开始,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具体来说,如果您的父母在某年的5月份年满60岁,那么您就可以从5月份开始,按照规定的标准(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则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1500元)进行扣除,直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几点:

  1.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时,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2. 父母中只要有一位年满60周岁,您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扣除,不需要两位都满60岁。

  3. 被赡养人是否有退休工资,并不影响您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4.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扣除额度,并可以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来明确各自的分摊方式和额度。

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及相关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