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租房生意股份制 站6成股管理房子 没有管房子的工资 应该提出来要工资吗-李英华律师|法行宝
2025-12-20 房产纠纷

结论:是否应提出要工资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从股份制合作协议约定角度

    • 如果在做出租房生意股份制合作时,各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持股6成且负责管理房子的一方不享有工资,那么基于合同自治原则,该约定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层面和契约精神角度,一般不宜再提出要工资的要求。因为各方在合作之初已经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分配,遵守约定是维护合作关系稳定和公平的基础。
    • 若合作协议中没有对管理房子是否有工资进行明确约定,那么这就存在争议空间。此时,负责管理房子的一方可以基于公平原则和实际付出提出要工资的主张。因为管理房子需要投入时间、精力甚至可能产生一些额外成本,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要求合理的报酬是合理的诉求。
  2. 从公平合理角度

    • 即使持股6成,但如果管理房子的工作量非常大,涉及到日常的房屋维护、租客沟通、租金收取、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等诸多事务,且这些工作对出租房生意的正常运营和盈利起到了关键作用。那么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即使没有协议约定,提出要一定的工资作为补偿也是合理的。毕竟管理房子的一方付出了较多的劳动,而其他股东可能只是出资而未参与实际管理,让管理方无偿劳动可能显失公平。
    • 反之,如果管理房子的工作相对轻松,只是偶尔进行一些简单的操作,且对生意的整体影响不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要工资可能就缺乏足够的合理性。因为从股份比例来看,持股6成已经享有较大的权益分配,若再要求工资可能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3. 从实际经营和合作关系角度

    • 如果提出要工资可能会对现有的合作关系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其他股东坚决反对,导致合作关系紧张甚至破裂,那么需要谨慎考虑是否提出该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寻求一个折中的方案,比如适当增加管理方在利润分配中的比例,而不是直接要求工资,以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
    • 如果合作关系比较融洽,且其他股东也认可管理方的工作和付出,那么提出要工资的要求可能会得到理解和支持。此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确定工资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