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当事人不可以和一个以上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两个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法律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因为全日制劳动合同通常涉及固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要求劳动者全身心投入到一份工作中,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全日制劳动合同,很可能会因为时间、精力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充分履行各份合同中的义务,进而引发劳动纠纷。
实际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已经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了全日制劳动合同,但又想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必须确保这种关系不会影响到本职工作的完成。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很难做到的。因为全日制工作通常要求劳动者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很难再有余力去兼顾其他全日制工作。
此外,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全日制劳动合同,并因此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劳动者也可能面临被解雇的风险,因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全日制当事人不可以和一个以上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这是由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性质和劳动法的规定所决定的。如果劳动者有这方面的需求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