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法律上有说爸爸妈妈不在家也就是监护人吗”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这意味着,从孩子出生之日起,父母就天然地成为了其监护人,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监护职责在正常情况下会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终止。
接下来,针对您提到的“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情况,我们需要明确一点:父母不在家并不等同于他们不再是监护人。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和职责,并不因为他们的暂时离开或不在场而自动消失。只要父母仍然健在且具备监护能力,他们就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无论他们是否在家。
然而,如果父母因为某些原因(如死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会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这些顺序包括:第一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姐;第三顺序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此外,如果父母离婚,即使子女由其中一方抚养,父母双方仍然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他们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
最后,如果出现了监护争议或需要指定监护人的情况,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协商或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会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身份和职责并不因为他们的暂时离开或不在场而自动消失。只有在父母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时,才会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