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提交的证据是否属于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新证据-杨娟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行政纠纷

在二审提交的证据,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所列情形,则属于该规定中的“新证据”。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新证据的定义与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行政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 一审中应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因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等)申请延期提供证据,但法院未予准许,这些证据在二审中可被视为新证据。
  2. 一审中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未取得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中依法申请法院调取某些因其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但法院未予准许或虽准许却未能成功取得。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并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成功调取的这些证据,同样构成新证据。
  3. 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原告或第三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且对案件事实认定具有重要影响的证据,也属于二审中的新证据范畴。

二、新证据的提出时机与审查

  1. 提出时机:当事人在二审中提交新证据,应当遵循严格的时限要求。具体而言,新证据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若二审无需开庭审理,则应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提供且无正当理由的,法院可能不予采纳。
  2. 审查判断:二审法院在审查新证据时,将严格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个原则。法院会仔细核查证据的来源、内容及其与案件事实的吻合度,确保证据真实可靠;同时,证据的收集、提供和审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此外,新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直接或间接联系,能够对案件的定性、责任承担等关键问题起到证明作用。

三、新证据对案件的影响及处理

新证据一旦被法院采纳,将对案件产生深远影响。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改判、撤销或变更一审判决:如果新证据足以改变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或结果,二审法院将依法对原判决进行改判、撤销或变更,以确保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维持一审判决并说明理由:若新证据虽然具有一定证明力,但不足以对一审判决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二审法院可能会维持原判。不过,在裁判文书中,法院会对新证据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阐述不改变原判的具体理由。

四、实务建议

  1. 全面准备证据:为保障自身权益,当事人应在一审阶段尽可能全面、及时地收集和提交证据,避免在二审阶段因证据问题而陷入被动。
  2. 保留证明材料:若一审中存在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交的证据,当事人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二审时能够符合新证据的要求进行提交。
  3. 谨慎提交证据:当事人在提交新证据前应仔细考虑其必要性和合法性,确保所提交的证据属于新证据范畴,避免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导致证据不被采纳。

综上所述,在二审提交的证据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所列情形,则属于该规定中的“新证据”。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确保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真实、合法且与案件紧密相关的新证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