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担着食品安全总监的名却没有在岗位干活,出现事故时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但若能证明已尽职责或事故与自身无关,则可能免责。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从职务责任角度分析
食品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关键岗位,其职责通常包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食品安全执行情况、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等。若名义上担任该职务,但实际上未履行这些职责,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从职务责任的角度来看,很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因为职务责任是基于岗位设置和职责分配而产生的,无论实际是否在岗,只要名义上担任该职务,就可能被视为对食品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二、从过错责任角度分析
在侵权损害赔偿中,过错责任是一个重要的原则。如果食品安全总监虽然名义上担任该职务,但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或者事故的发生与自己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可能不需要承担过错责任。例如,如果事故是由于生产环节的疏忽或故意违规操作导致的,而食品安全总监已经制定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了有效的监督,那么其可能不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
三、从实际控制与受益角度分析
如果食品安全总监虽然名义上担任该职务,但实际上并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也不从该职务中获取实际利益,那么在事故发生时,其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可能相对较小。然而,这种情况需要具体的证据来支持,比如能够证明自己并未参与相关决策、管理或监督活动,且没有从该职务中获取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利益。
四、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若您作为食品安全总监遇到此类问题,或者有其他劳动工伤、侵权损害方面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